國內首個“快遞綠色化包裝規范”,你怎么看?
發布時間:
2022-09-07 13:55
隨著我國郵政快遞業的迅猛發展,郵件快件包裝用量激增,造成的資源消耗和環境風險也日益凸顯。郵件快件包裝綠色治理工作對規范化、制度化和體系化的要求越來越高,特別是以往寄遞企業由于缺乏統一的包裝操作管理規范,存在一定程度的過度包裝和隨意包裝現象。
為解決上述問題,國家郵政局于2019年12月向各省(區、市)郵政管理局、各主要品牌寄遞企業總部發放調研提綱,就《快遞業綠色包裝指南(試行)》施行情況摸底調查,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《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《規范》(征求意稿))。2020年2月10日,國家郵政局就《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書面征求各省(區、市)郵政管理局和各品牌寄遞企業總部意見建議,并于3月11日通過官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在此基礎上,制定了《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范》,并于2020年6月12日印發施行。
本文將《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與正式生效《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范》進行比較,試圖分析正式版較意見版的區別和提升,并針對其仍存在的不足和問題,提出相應評論與修改意見。
正式版中,進一步強化了企業的包裝綠色化、減量、回收等責任,對企業的具體要求也更嚴格,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:
1. 相較于意見版,正式版的強制力有所提升。
經對比發現,意見版中帶有不少“鼓勵”、“宜”等字眼,而在正式版中,這些字眼變成了“應當”“原則上”的強制性要求。例如,正式版第六條要求寄遞企業“應當”向社會公開本企業執行的標準和包裝操作規范相關信息,而不再只是意見中的“鼓勵”公開。同樣,意見版中的“鼓勵不在已有粘合功能設計、包裝袋上使用膠帶”,在正式版中變成了要求“不得在已有粘合功能設計、包裝袋上使用膠帶”。
2. 強調產品的可循環性,推動源頭減量,以及明確相應企業責任。
正式版第五條規定企業“應當優先選擇低克重高強度、可重復使用、易回收利用的包裝”,而意見版中并沒有提到“可重復使用”。在意見稿征集意見期間,我方擺脫塑縛曾提交過一次修改意見。我們的修改意見中也提及,應當將重復使用納入包裝減量的主要措施之中。重復使用包裝可達到從源頭減少包裝的使用,減少資源的耗費以及包裝垃圾對環境的影響。
值得一提的是,意見版第二十三條規定:“對外形完好、質量達標的紙質包裝箱和填充物,鼓勵企業回收使用。對塑料包裝袋等包裝廢棄物要集中交環衛企業無害處理”。
我們認為這樣表述指代模糊,若只回收紙質包裝箱和填充物,不考慮塑料填充物的回收,那么對于包裝綠色化和塑料減量的幫助微乎其微。因此,我們同樣在修改意見中提出了希望包裝填充物(包括塑料和非塑料)能被多次重復使用以及回收。正式版發布后,表述轉化為對外形完好、質量達標的包裝箱、填充物等包裝,寄遞企業回收使用。對無法回收使用的包裝物,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。我們高興地看到自己的意見被采納,為推動包裝減量做出了貢獻。
3. 作為關注塑料減量的社會組織,我們欣喜地看到此規范給予了環保組織更大的發揮空間。
例如,在正式版第二十七條里提到,“快遞企業與包裝生產企業、科研單位、高等院校以及環保組織加強協作,強化產學研銜接,推進綠色包裝研發、設計和生產,聚焦包裝問題深化探索創新,推進綠色產品、技術和模式應用”。第二十八條也要求寄遞企業充分聽取用戶、媒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建議,以提升綠色包裝工作成效。
包裝綠色化之路需要社會共同的努力,并非靠政府和企業就能達成,公眾的配合也尤為重要。這兩條不僅是對社會組織的認可,也加強了多方合作,為一同解決快遞包裝問題和推動綠色化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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